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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名称: 亚硫酸氢钠
CAS: 7631-90-5
标准: 国标
天然/合成: 合成
级别: 食品级
含量: 99%
外观: 白色粉状
包装: 25KG/复合编织袋 可拆分
成份: 亚硫酸氢钠
理化属性: 分子式:NaHSO3 含 量:主含量(以SO2计),ω/%,58.5~67.4。
类别: 天然食品
行业: 食品
领域: 漂白剂、防腐剂、抗氧化剂
下延产品: 蜜饯、葡萄糖、食糖、冰糖、饴糖、糖果、液体葡萄糖、干果、干菜、粉丝、竹笋、蘑菇及蘑菇罐头、薯类淀粉
运用: 亚硫酸氢钠是我国允许使用的还原性漂白剂。对食品有漂白作用,对植物性食品内的氧化酶有强烈的抑制作用。我国规定可用于蜜饯、葡萄糖、食糖、冰糖、饴糖、糖果、液体葡萄糖、干果、干菜、粉丝、竹笋、蘑菇及蘑菇罐头,最大使用量0.45g/kg;也可用于薯类淀粉,最大使用量为0.2g/kg,薯类淀粉残留量(以SO2计)小于0.03g/kg。
用法用量: 使用限量GB 2760-2001(g/kg):蜜饯、干果、干菜、粉丝、葡萄糖、食糖、冰糖、饴糖、糖果、液体葡萄糖、竹笋、蘑菇及蘑菇罐头,0.45;薯类淀粉0.20(残留量≤0.03);新鲜葡萄(片剂气化法,以亚硫酸盐计)2.4(残留量以SO2计≤0.05,片剂外包装注明不得食用) FAO/WHO(1984):速冻小虾、对虾、龙虾(生制品)100mg/kg, (熟制品)30mg/kg(以SO2计);速冻法式炸土豆50mg/kg(以SO2计);带防腐剂的菠萝浓汁500mg/kg(以SO2计,仅用于制造)。日本规定的最大残留量(以SO2计):杏干、桃干2g/kg;明胶0.5g/kg;糖蜜、淀粉糖浆0.3g/kg;果子酒0.35g/kg;虾仁0.1mg/kg 。施用于水果干时,可配制成0.2%~3%的溶液,采取浸渍或喷洒。 FDA,§182.3739(2000):不得用于肉类、维生素B,源食品等。 EEC(1990):主要用于含醇饮料的保藏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