硝酸咪康唑
产品名称: 硝酸咪康唑
CAS: 22832-87-7
标准: USP
天然/合成: 合成
提取来源: 仅供出口
级别: 通用级
含量: 99%
外观: 白色粉状
目数: 60
包装: 25KG/纸板桶 可拆分
成份: 1-[2-(2,4-二氯苯基)-2-[(2,4-二氯苯基)甲氧基]乙基]-1H-咪唑硝酸盐C18H14Cl4N2O·HNO3
理化属性: 白色或类白色的结晶或结晶性粉末;无臭或几乎无臭。本品在甲醇中略溶,在三氯甲烷或乙醇中微溶,在水或乙醚中不溶。
类别: 医药原料
行业: 医药
领域: 抗真菌药
下延产品: 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咪康唑凝胶剂 硝酸咪康唑溶液 硝酸咪康唑搽剂
运用: 1.由皮真菌、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、指(趾)甲感染,如:体股癣、手足癣、花斑癣、头癣、须癣、甲癣;皮肤、指(趾)甲念珠菌病;口角炎、外耳炎。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,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。2.由酵母菌(如念珠菌等)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。
用法用量: 1.皮肤感染 外用,涂搽于洗净的患处,早晚各1次,症状消失后(通常需2~5周)应继续用药10天,以防复发。2.指(趾)甲感染 尽量剪尽患甲,将本品涂擦于患处,一日1次,患甲松动后(约需2~3周)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。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。3.念珠菌阴道炎 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(约5克)挤入阴道深处,必须连续用2周。月经期内也可用药。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。